对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未利用土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。
加快组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,建立完善环保部门检测、公安交管部门处罚、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,各旗县区政府及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)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完善草原生态奖补制度,市经信委、气象局、城建委、城管执法局配合, (二)健全责任考核制度